標題: 台灣民眾 將享上海「準市民待遇」
陳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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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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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150913

上海市台胞服務中心主任汪友華透露,「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可望今年底前完成立法並實施,未來在上海的台灣民眾將領先外商、港澳居民及大陸其他卅個省市區民眾,享有「準市民待遇」,台灣民眾在就學、就醫等方面的權益,都將等同上海市民。

今年七月廿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草案)」,這項規定最受矚目之處在於首度提出給予台灣民眾「準市民」待遇,針對台灣民眾較為關注的子女就學、就醫和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賦予台灣民眾與上海市民同等待遇。

該法規草案還規定,不僅台商本人,包括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在上海合法就業的台灣民眾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享有此項優惠待遇。

目前大陸卅一個省市區已有十七個訂有地方性台商投資保護規定,上海則是第一個賦予台灣民眾「準市民待遇」的地區。由於上海聚集眾多來自世界各地及大陸各省市人士,在資源有限下,外地人在醫療、子女就學等民生領域無法享有與上海市民同等的待遇。

上海台協副會長、上海博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蔡世明指出,這項獨厚台灣民眾規定傳出後,不少外商,尤其是大陸其他省市民眾是很有意見的。

不過,汪友華十二日在一場台商座談中表示,目前上海台資企業已超過一萬家,居住在上海的台灣民眾約達卅萬人。其中,台生將近九千人,中小學及幼兒園的學生約五千八百人,上海已經成為台灣民眾在大陸工作、創業、生活的聚集地,提出這項規定目的,是希望能讓台灣民眾更好地融入上海。

汪友華透露,上海市人大本月會進行二審,有機會在今年底前完成立法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