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澳洲嚴打難民 搭船偷渡者終身禁入境
無頭像
陳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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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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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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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洲30日公布的新法草案,試圖搭船抵澳的庇護申請者,將被送往曼奴斯島(Manus Island)和諾魯(Nauru)的庇護申請者,永遠不得申請進入澳洲,不論是申請旅遊、商務抑或探親簽證都不會受理。法新社報導,這起終身禁令將於本周送交國會,新規定適用於自2013年7月19日起非法入境的難民。總理滕博爾表示:「這是場政府代表下的澳洲人民與偷渡犯罪集團間的戰爭。」
不過,移民部長杜登表示,任何還沒滿18歲就抵達曼奴斯島、諾魯或任何其他用來做為區域處理國的民眾,將不適用這項政策。
根據現行法律,澳洲禁止坐船非法入境的難民在澳洲居留,即使他們被確認難民資格,也只能選擇回到家鄉、在收留地曼奴斯島或諾魯定居,或是到第三國尋求庇護。新法將進一步涵蓋所有已經回國的中東、非洲及亞洲難民,兒童除外,移民部長將擁有最終酌情權。
有協助難民組織批評法案,指會導致難民家庭終生不得團聚,無法協助難民安全且有尊嚴地到其他地方定居,增加留在馬努斯島及諾魯難民的不滿,還指此舉背棄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簽署國的責任。
國際特赦組織早前指控澳洲政府,將400多名不符澳洲安置條件的尋求庇護者,送往諾魯或曼奴斯島營地,許多的庇護者企圖自殺,好逃避他們在無限期居留期間所感受到的絕望處境,但遭澳洲總理滕博爾駁斥。
澳洲移民政策緊縮2012年至2013年初乘船抵達澳洲尋求政治庇護人數顯著增長,許多人在路途中喪生
為阻止難民湧入,澳洲政府30日公布強硬措施以達到嚇阻目的
新規定每一個抵達澳洲的人都會被拘留,尋求政治庇護者被轉送到諾魯或巴布亞新幾內亞曼奴斯島的離岸處理中心
澳洲當局並有遣送政策,或是將船送至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