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加入亞投行 須向陸申請
陳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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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9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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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0160409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表示歡迎台灣以適當方式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但雙方對名稱與加入方式還喬不攏。亞投行首任行長金立群七日在香港明確指出,根據亞投行協定,如果台灣想要加入亞投行,就必須透過大陸的財政部申請。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金立群七日出席團結香港基金論壇時說,「我們的章程第三條第三款已經規定了非主權地區,以及不對自己的國際事務負責的地區,應該通過它們的主權政府進行申請。香港應該通過中國財政部申請,台灣的情況也一樣。」這是金立群首次告訴台灣,加入亞投行必須向大陸財政部申請。

金立群暗示台灣說,「如果一個非主權經濟體希望加入亞投行,而又不想遵從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這完全取決於申請方,它們應該遵守第三條第一款和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章程不是光由中國訂定的,而是全體成員制定的。」他又說,「我們的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我們的章程。如果我們不遵守自己的章程,我們就毫無信譽可言。」

我方加入亞投行的立場態度是,希望根據亞投行協議(陸方稱為協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亞洲開發銀行成員若未能以簽署生效方式加入亞投行,可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成為亞投行成員。

金立群表示,當前已有超過五十個國家對亞投行表示有興趣,其中卅多個表明決定加入亞投行。金立群透露,四月底召開第二次董事會,討論包括香港、新加坡在內加入亞投行,成員可以從目前五十七個增加到一百個。

金立群上個月首次表示,香港可望以「次主權成員」的身分,在今年底前加入亞投行。金立群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以為亞投行發債和進行資本管理,亞投行還可以與城中的銀行團合作,開展貨幣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