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無米也能稱做「新竹米粉」? 學者:乾脆改名「新竹澱粉」
陳正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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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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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米粉標示法規7月上路,含米量5成以上只能稱「調合米粉」,100%用米製成才能稱純米粉。但新竹市府欲將「新竹米粉」列為品牌名稱,近期積極遊說經濟部和食藥署,不論含米量多少,由新竹業者出產就可在包裝上寫「新竹米粉」,再註明含米量、調合米粉或炊粉,「新竹米粉對新竹有很大的文化意義,絕不能讓這四個字消失」。

不過長期研究飲食文化的竹教大教授張瑋琦駁斥:「如果米粉只含1%的米,乾脆叫新竹澱粉就好啦!」日本也有在地食品認證,但要求依照古法,或原料和當地文化有連結;新竹米粉四字可以保留,但含米量至少要5成以上,否則市府等於拿石頭砸自己腳,「讓新竹米粉品牌破功。」

新竹市長:「新竹米粉」具當地文化意義,必須保留

去年初上下游揭露市面上9成米粉,大量使用玉米澱粉,含米量不到一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11月公佈〈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含米量100%,品名才能寫純米米粉(絲),50%以上稱調合米粉(絲),若連一半都不到,就不能出現「米粉」二字。另要求標示含米量,字體不得小於4釐米,今年7月1日生效。

但新法一公佈馬上引起米粉業者反彈,批評此舉讓百年新竹米粉產業毀於一旦,眼看法規上路只剩半個月,新竹市政府前天發表新竹米粉微電影,平面媒體報導,市長許明財表示,新竹米粉是新竹品牌,中央硬要改名,就像當初把新竹科學園區改成「北部科學園區」一樣不合理,市府新聞稿更載明,「新竹市政府不僅將全力協助新竹米粉家人堅持傳統」、「誓言『新竹米粉』四個字絕不會消失。」

許明財昨天接受上下游訪問時證實,已經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衛福部反映,希望將「新竹米粉」四字視為「品牌」,業者再按照食藥署法規,另外標出含米量、成分、調合米粉或玉米澱粉,因為新竹米粉深具當地文化意義,是一種「商譽」,絕對要好好保留,「不然在新竹做的米粉要叫台北米粉嗎?」他說,和經濟部及衛福部溝通後,兩單位沒有反對。

新竹米粉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文銘贊成市府說法,他也重申:「『新竹米粉』不是產品名,是地方特色。」業者可以標上新竹米粉,再於包裝上寫米粉條、調合米粉,或是新竹炊粉、水粉,業者好不容易在中國、菲律賓,用新竹米粉打響知名度,如果拿掉這四個字,對業者衝擊很大。

7月後業者先改新竹炊粉、水粉


此外,新竹市米粉公會上月底開會決定,含米量5成以下,先改名為「新竹炊粉」或「新竹水粉」,但為何業者不願增加含米量?郭文銘說,不是不能做,很多工廠也同時兼做澱粉和純米米粉,但成本太高、煮起來軟爛,消費者不一定能接受,玉米澱粉是為了增加口感,現在市面上9成以上含米量都不到一半。

郭文銘認為,業者很努力在傳承米粉文化,但應該要看消費者喜好,只要標示清楚就沒問題,他反問,有人反對他們稱新竹米粉,「那不然要叫我們叫什麼?」酒精濃度5%、3%也都叫酒,為什麼政府不說酒精含量太低,無法稱為酒,政府不能只針對「新竹米粉」,污衊這四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