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合宜住宅及社會住宅
無頭像
陳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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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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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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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宜住宅:係按「健全房屋市場方案」辦理,為房地出售,採限定承購資格,提供中低收入之無自有住宅家庭合宜價位之住宅,以達促進台北都會區住宅供給與需求之均衡,舒緩房價上漲情形之政策目標。合宜住宅是指政府提供土地並且規定售價上限後,由得標建商出資規劃、興建、銷售,是採取BOT的方式。由於合宜住宅是由建商銷售,因此建商在興建工程或規劃設計上,也不會落後於建商自己興建的建案。合宜住宅以出售為主,低於市場價格,出售給一定收入以下的無自用住宅家庭,像是浮州就規定每坪不得超過19.5萬元、林口則是15萬元。除了出售的房屋外,還規定要保留5~10%的戶數作為出租住宅。


二、社會住宅:為協助部分無法透過租金補貼在市場上租到合適住宅之弱勢者,解決其居住問題,惟只租不售。將採高品質建築規劃設計,並為避免標籤化問題產生,將採適度分散、混居,並將由政府委託社會福利團體,或於一定規模以上之社會住宅引入社工員服務,協助照護、就業、生活輔導等,俾利弱勢者有機會融入社會,達到脫貧的終極目標。社會住宅顧名思義就是照顧社會弱勢團體的住宅,只租不售,除了設置在合宜住宅內,另外政府也還在積極尋找其他可用的國有地,目標群眾是租給就學青年、就業勞工及部分社經弱勢者。